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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ㄟ你要不要跟我一起合買Swiss Miss?」某日電腦螢幕上突然跳出好久不見小烈烈(人物介紹:台大財金系的人才,老是糾正我granddaughter拼錯的傢伙。)的對話視窗。

開什麼玩笑?當然要啊!辦不起Costco的昂貴會員卡,又不想買全聯社10包裝一盒就要你88塊的,還有嘉義唯一有賣專做外國人生意的M商店又倒了,野孩子正想著要怎麼買到Swiss Miss呢!小烈烈,果真是個好鄉民,在PTT上的HelpBuy板上找到購買門路。

Swiss Miss可以說是串起一粒粒高三生活的線,地位舉足輕重。當時長泰帶了一罐(而且是含棉花糖的)放在學校櫃子,雖然名義上那罐巧克力粉所有權是他所屬,但每當下課啦、中午啦,就會看到活像是盜採砂石而且「以為一次挖個擠湯匙不會被發現」的偷挖賊們,幸福洋溢地沖泡,等到主人長泰發現時,大勢早已去了(竊笑。

嘿,長泰,野孩子還會偷吃和在粉末中的棉花糖,在此感謝你(的史威斯密斯)無私奉獻為國捐軀。


忘了聽誰說過,吃糖會吃上癮,沒想到野孩子這癮頭可大了。喜歡所有的甜食,包括蜜餞、月餅、年糕、發粿,甚至一度愛上冬瓜糖。噢,那是很復古的糖,白色長條狀的冬瓜糖,老一輩的人都愛在過年過節買個幾十快請客人。

想當然耳,在野孩子看來,買飲料時會附帶一句"微糖少冰"的人簡直是瘋了。不,應該說,是野孩子自個兒的味蕾被寵壞,養大了胃口,越喝越甜,連殘留一點的茶類澀味都接受不了,漸漸的,全糖不夠喝了。每每買飲料,在這半糖微糖無糖主義的年代,加句「老闆我要多糖喔!」後總會被反問一次確認,「比全糖還甜嗎?那十二分糖好嗎?」嘿!去他的標新立異,有無糖也可以有十二分糖。

12分糖妹就是這樣來,高中同學取的。


野孩子愛吃甜,因為糖的味道可以營造出幸福的感覺,而且很直接,不需要「仔細品嘗」也不用再「回甘」。同學都說,請我吃巧克力是種浪費,暴殄天物,不知怎地,巧克力被吃進嘴裡,野孩子為什麼感覺不到所謂的香濃,留在嘴巴裡的卻只有一味的苦澀,甚至難以下嚥換到一陣反胃。呼!喝口開水緩和作嘔的感覺。

「嘖哪有人吃巧克力配開水?」唉,我也不願意被抨擊呀,只不過野孩子嗜甜的味覺跟大家的頻率比較不相同罷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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